廣州中院相關負責人帶領記者對生態修復情況進行現場回訪。 作者 彭勇
中新網廣東新聞6月2日電 (方偉彬 鄭育婷 戴巧利)判決賠付金額超過1.3億余元,被稱之為“天價”環境公益訴訟一案日前又有新進展。 在“世界環境日”前夕,6月2日,中新網記者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走訪了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三聯村。 當天,廣州中院對公益訴訟起訴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被告廣州市花都區衛潔垃圾綜合處理廠(以下簡稱“衛潔垃圾廠”)、李永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的生態修復情況進行現場回訪。 據介紹,衛潔垃圾廠污染環境一案污染時間長、地域范圍廣、生態環境損害大,是廣州法院審結的標的額最大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案件被告李永強自2007年1月起擔任衛潔垃圾廠的實際投資人及經營者,經營過程中,其違反環評要求,組織工人將未經處理的垃圾、垃圾焚燒后產生的爐渣堆放、填埋于廠區西南側山體,直至2016年8月被廣州市花都區環保局責令停業。 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受污染場地面積約3.88萬平方米,垃圾傾倒量40余萬立方米、24.78萬噸。由于垃圾受雨水沖洗,傾倒的垃圾滲透到地下水和周圍土壤中,造成植被破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短期內難以自然恢復,周邊居民的健康受到嚴重威脅。 此前受污染場地已經被大片綠草覆蓋,一片又一片樹林郁郁蔥蔥。 作者 方偉彬
為更好貫徹“修復優先”原則,廣州中院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支持政府組織開展生態修復,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的生態環境盡早得到改善。中新網記者在現場看到,此前受污染場地已經被大片鮮花綠草覆蓋,一片又一片樹林郁郁蔥蔥。 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稱,此次修復現場回訪是落實“恢復性司法理論”的重要舉措,將打擊犯罪與生態修復同時進行,避免出現罪犯服刑,荒山依舊的不良局面。(完) |